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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请问我在平安普惠借了3万,分36期还款,每期1千5

四川-成都 03-29 16:4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5)
律师您好,请问我在平安普惠借了3万,分36期还款,每期1千5,已还30期,请问这个算是高利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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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3-29 16:49
在法律支持利率范围内偿还本息。
追问:

请问陈律师,它这个算高利贷吗?必竟只贷了3万,三年下来差点翻一翻了

回复时间: 2020-03-29 17:40
年利率24%以下的属于法定债务利息,必须要还;年利率24%-36%期间的属于自然债务利息,想还就还,不还对方也不能强制要求你还;年利率超过36%的属于非法债务利息,完全不需要还。网贷平台的实际利率通常远远超过法定利息。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算下还到多少期就可以不还了,或者说每期只需要还多少就可以了。简介中有我的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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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0-03-29 20:30
远离网贷
回复时间: 2020-03-29 22:44
可以委托律师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3-30 08:45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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