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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疫情期间宠物猫送去寄养,回来不到两周死亡

海南 03-30 09:51  悬赏 0  发布者:liulia…… 给我留言  回答:(9)
疫情期间自己回不了武汉,家里的门没有钥匙,所以请了开锁师傅和寄养的人一起上门,一个开锁,一个接猫,接了猫以后没有签合同,直接送去接猫人的猫舍进行了55天的寄养,送去的时候都是健康的,第54天的时候寄养人说猫咪有些异样 第55天请朋友接出来 去医院检查发现疑似传腹的问题 经过14天的治疗 最后治疗无效猫咪死亡,寄养人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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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3-30 10:02
如果寄养人不存在过错,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20-03-30 10:04
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3-30 14:26
可以直接按照诉讼来维权的
回复时间: 2020-03-30 09:53
属于不可抗力
回复时间: 2020-03-30 10:08
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20-03-30 10:24
根据过错按比例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20-03-30 11:09
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3-30 11:55
如被侵权,建议直接诉讼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3-30 12:08
在法律上类似于保管合同,你们既然没有签书面的合同,那就来看一下法定的责任,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猫舍当然一般是有偿的,但你还需要证明寄养人存在过错。你所说的可以向猫咪医生咨询,看看有哪些致病原因,或许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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