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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今天接到一个电话说我在用钱花上借了3500元,说逾期了

重庆 03-30 13:4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9)
你好,律师,我今天接到一个电话说我在用钱花上借了3500元,说逾期了,叫我加微信,给我逾期单,我看了,只有借了多少钱,几号还钱,要还多少钱,可没有我什么时候借款的,问题是我没有在这个平台借款,还说这个平台倒闭了,委托他们第三方收,可我没有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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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3-30 13:43
碰见这种问题 一定要谨慎,具体可以联系我核实清楚后告诉你怎么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3-30 13:44
你好,目前网贷市场鱼龙混杂,绝大部分都是高利贷和套路贷,因此网络贷款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一旦被套住会给你造成重大积极损失,带来无穷的生活烦恼。更可怕的是,有很多狡猾的诈骗分子充斥在网上,把自己精心包装成网贷公司行骗,很多无辜群众被骗的损失惨重。因此,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建议把相关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完毕后再做决定。
回复时间: 2020-03-30 13:45
可以按照借款来偿还的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118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3-30 14:11
按照借款来偿还
回复时间: 2020-03-30 13:48
的确没有借款不用理会
回复时间: 2020-03-30 14:05
小心被骗
回复时间: 2020-03-30 14:45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回复时间: 2020-03-30 16:09
针对逾期问题建议尽快还款。
回复时间: 2020-03-30 17:05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全权处理你这个案子。越早对你越有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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