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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个朋友,是一个金融中介在qq群看到黑户可以贷款就在网上联系了那个Xx

广东-深圳 03-31 19:5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的一个朋友,是一个金融中介在qq群看到黑户可以贷款就在网上联系了那个Xx,说是没有前期费用,然后我朋友上了很多客户,他们两个也见过面吃过饭,说是正常贷款,需要给客户办理个营业执照,拿营业执照贷款。结果到最后营业执照弄好了,给领了增值税发票。 我朋友跟xx吃饭时录音,微信有聊天记录,之前表明说是不开增值税发票,只是做贷款,没想到最后这样。我想咨询一下,我朋友这样应该怎么办呢?我朋友会不会被抓,该怎么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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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3-31 22:48
如果被侵权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20-04-01 09:49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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