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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众顶撞、诋毁公司领导或主管

北京-东城区 04-01 11:37  悬赏 0  发布者:lv1097 给我留言  回答:(4)
您好,请问,公司新制订的规章制度中有一条为“当众顶撞、诋毁公司领导或主管”视为严重警告,而又规定2次严重警告即可按照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因严重违纪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不获得任何经济补偿。请问这样规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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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943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01 11:42
可以劳动仲裁的
  • [北京-朝阳区]
  • 魏伟律师 VIP
  • 电话:13911274248
  • 239691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01 12:08
条款无效
回复时间: 2020-04-01 12:15
你好!
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回复时间: 2020-04-01 12:32
如果单位涉嫌违法解除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到底承担违法解除的双倍经济赔偿。如有争议,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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