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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婚前按揭购买了房子,婚后又借他父亲的钱买了车位,车位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广东-广州 03-26 23:01  悬赏 0  发布者:qioyan…… 给我留言  回答:(5)
2003年认识老公,由我支付房租他来存钱买房再结婚,2006年买了房(房款首付大部分借他爸的,租房花完我所有钱,所以我没钱出,房产证写了老公和他爸的名字),当年收楼入住,我才不用支付房租。2008年结婚,婚后再买了一个车位(大部份是借他爸的钱一次性购买,名字写老公的)。老公年薪15~20万,现在有了新欢提出离婚诉讼。请问房子按揭部分可否认为是共同财产?请问车位是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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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3-27 08:15
车位是夫妻共有。
房屋是他个人所有,婚内还贷及相应增值为夫妻共有。
回复时间: 2013-03-26 23:09
车位是共同财产,房子按揭部份是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3-26 23:12
1、房子属于你老公及他父亲的,因按揭款是用共同财产来还给银行的,因此,按揭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分割。
2、车位是婚后购买的,理所当然属于共同财产,至于借款买的,如果没有借条之类的话,不用还!
3、你老公存在婚外情,可以收集好证据,要求赔偿或者多分财产。
建议尽量协商挽回婚姻。
追问:

您好!非常感谢你的回答,我还想问些问题。
我妈2004年初生病逝,爸爸后于2007年生病去逝,期间在入住自己的房子前我除了要负担房租外还背付了爸妈的医疗债务,直到2010年才还清,所以一直没钱支付家庭支出。我和老公没开有共同帐户,我们一直都是经济独立。
1.婚后房子增值部分是否也能要求分割?
2.车位购车没有我确认的借条,但他们应该留有汇款凭证,也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
3.婚外情的证据,比较难收集,微博私信、他们外出游玩的相片,这些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谢谢!

回答:

1、用于按揭的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这钱投入房子还贷,房子的增值属于民法上的孳息,理所当然视为共同财产,可分割。
2、车位肯定属于共同财产了这个没有疑问,我的意思是如果他们弄张借条出来的话,属于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偿还。
3、相片、聊天记录、通话记录清单、证人证言等等都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3-03-26 23:19
你好 :是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3-27 00:03
车位是共同财产,婚后还贷属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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