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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个叫光速贷的平台借了3200元,但是实际到账只有1760元

江苏-南京 04-02 13:4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我在一个叫光速贷的平台借了3200元,但是实际到账只有1760元,请问这种贷款公司合法吗?这个贷款不还有什么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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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411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02 13:41
你好,年利率超过百分之二十四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回复时间: 2020-04-02 13:42
你好,涉嫌套路贷,可以拒绝还款
回复时间: 2020-04-02 13:42
按你说 明显涉嫌套路贷 非常的危险 而且不讲理 不要大意
微信联系本律师帮你分析后 可以依法稳当处理 可以少还钱而且也安全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1535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02 13:52
看具体证据分析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02 14:38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的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利息(服务费、担保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全部视为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如果是每月等额偿还,以后的本金、利息要逐渐减少,这样总共下来,本息还要远远小于本金×2%×借款月数。具体计算,每个月的本金因该为(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每个月的利息等各种费用≤【(原始本金-已经支付过的本金)×2%】;本金已经偿还完毕的,后面的期数、每期费用不予计算。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贷款平台对你存在套路贷、非法放贷等违法犯罪因素的,只计算本金,利息等费用我认为可不予计算(有的法院按照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适当计算,但我认为不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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