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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他人财物

山东 03-27 22:45  悬赏 0  发布者:张树勇 给我留言  回答:(3)
晚上回小区晚了,没有停车位了,实在没办法了,就停在了一车库门前,想早上早点把车挪开,谁想早上出来开车时发现车的左侧已经被人损坏,是用脚踹的,车身已经变形,车门也打不开了。调取小区监控发现是本车库女主人所为,时间是在早上七点左右。请问她这种行为够不够成犯罪?(当时报了警,但拖了好几天也没给一个确切的答复。帮忙解答一下,谢谢!尽早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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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28 07:32
你好,需要定损,看是否超过五千元。建议报警 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3-27 22:54
如果财产损失达到5000以上涉嫌故意损害财物罪
回复时间: 2013-03-27 22:56
你好:构成犯罪,报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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