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已关闭
- 孙术校律师对 将满19周岁,偷了一部苹果手机,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邻居房基地侵权,中院都驳回了,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在保定上班两年了,一直没有签订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你好,我2016年离的婚有一个女儿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房产交易问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我是男方,离婚了,孩子一岁半跟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夫妻共同财产假如妻子转移了咋办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民事诉讼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一般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离婚法律怎么判?有一个4岁的女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 孙术校律师对 律师您好。我是2018年被人在支付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夫妻没登记,财产有对方的么
黑龙江-哈尔滨 04-14 09:3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1) 夫妻没登记,财产有对方的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9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14 09:40
你好,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上述司法解释中的“一般共有”,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该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上述司法解释中的“一般共有”,即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
该条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
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 [北京-朝阳区]
- 魏伟律师 VIP
- 电话:13911274248
- 239845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14 09:45
有证据是同居期间共同财产 可以要求分割
- [四川-成都]
- 陈铠楷律师 VIP
- 电话:15196613110
- 208492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14 09:45
需要看出资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20883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14 10:37
看具体证据分析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1958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14 11:24
需要看同居多长时间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68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14 19:13
看具体情形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300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14 23:41
要看是怎么取得的
- [山东-济南]
- 何翠主任律师
- 19907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14 09:42
是继承吗?建议说清楚
- [重庆-渝北]
- 仲夏律师
- 139009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14 09:50
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房屋。
- [黑龙江-哈尔滨]
- 高志博律师
- 562901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14 09:58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重庆-渝北]
- 徐菁律师
- 1999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14 11:06
分割同居期间财产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寻找更多解答
推荐律师 加入本地优秀律师推荐>>
最佳律师解答
- (王远洋)(2024-06-06)·法院下发的离婚调解书对方一直不签收 ,是不是不生效
- (周文才)(2024-05-27)·法院判决离婚退还彩礼,女方无能力偿还
- (李波)(2024-05-19)·赡养费的金额
- (陈晓云)(2024-05-18)·父母赡养
- (李波)(2024-02-19)·父母都是农村底层人,他们用“孝顺”来绑架我,让我很痛苦,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