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王远洋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您好,我申请平安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贷款30000元,他要求我卡里有贷款金额的20%以上的额度

广东-东莞 04-14 20:5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8)
您好,我申请平安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贷款30000元,他要求我卡里有贷款金额的20%以上的额度,但是平台给我办理的时候让我提供手机验证码后扣了我6000元,打电话核实的时候悄无声息的给我扣了6000元,后来告诉我没达到百分之五十保证金要求再续存9000元,要求退钱回我6000,但是他们说钱在银行系统里能退还,我电话18028273030,想咨询我改怎么做能把钱要回来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4-14 20:53
你好,网络贷款情况十分复杂,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井,遇到自己拿不准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听取专业建议。在网络贷款过程中,凡是遇到要求支付包装费、工本费、保险费、保证金、流水资金、解冻金等费用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及时把相关贷款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
追问:

还需要哪些资料呢

追问:

您看需要怎么做呢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068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14 20:53
你好,需要把相关材料发过来,详细审核是否合法。
回复时间: 2020-04-14 20:54
网贷种类多 环境复杂 可不能盲目操作 有好多风险需要正确避开掉才能慢慢安全办理
微信联系本律师帮你查证核实清楚 避开风险可以安全的办理或者取消 不要大意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621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14 20:55
注意此类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该类网络诈骗表现形式: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并以低利息、无抵押无担保、审核通过快、审批额度高等为诱惑,以各种手段(名目)要求你事先支付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如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将相关所有材料等发给本律师,本律师详细为你分析,助你识别网络诈骗!
回复时间: 2020-04-14 22:14
建议谨慎核实清楚,有一定风险的。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15 08:47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均注意首先拒绝对方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实际收到资金的,将收到的资金交给公安机关)
回复时间: 2020-04-14 20:54
根据你的说明,我们能够判断,你遇到的是诈骗的,是骗子在冒充贷款公司进行诈骗。
对方让你交纳的各种费用都是诈骗的套路。你的APP是假的,你可以去手机自带的应用商店搜索核实一下。
正规的贷款公司是不需要在收到借款之前缴纳任何费用的。
回复时间: 2020-04-15 13:04
你好,建议你谨慎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广州
湖南长沙
山东东营
江苏无锡
江苏南京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北京西城区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34
湖南 长沙
人气:542196
湖北 襄阳
人气:443635
山东 东营
人气:25161
安徽 合肥
人气:281990
江苏 无锡
人气:5101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