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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纠纷

广东-东莞 04-15 10:3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5)
您好!我于2019年6月1日在松山湖星河科技园租赁一间商铺想用作经营沙拉店。当时我们明确表明是用作餐饮服务使用,对方也明确表明可以经营。我们双方就开始签合同。随后装修不到一半的时候,我们才去办理营业执照及餐饮许可证。当我们到了松山湖管委会办理时,我们才被管委会的同志告知我们租赁的松山湖星河科技园是属于科研用地,是不可以用作餐饮服务类型的商铺,当时我们很慌,立刻拨通了松山湖星河科技园法人叶先生的电话,电话中他很惊讶,表示自己也不清楚这件事,说稍后给我们回复。我们回去后直接找上了他,他对我们说整个松山湖的写字楼商铺都是不可以用作餐饮服务的,说有办法帮我们解决(暗示打法律的擦边球)我们听了自然是不同意,这样做肯定有风险的,叶先生的委托人就给我们举例了周边的几家在写字楼下经营的餐饮商铺,我们当下就信了。我们转了3000元给代理办证的申总,直至2020年4月15日都没办理成功,期间一直以焕领导、节假日不便为由推拖我们,让我们不要害怕照常营业,出事了由他们担着,我们也很怕,但是也没办法,不营业我们我们要喝西北风不说之前投入的前不都白白打水漂了吗,直到前几日管委会同志向我们发出第二次严重警告不允许营业,否则将以无证经营罚款五万以上。我们都是两个女孩子,刚毕业出来创业也真的不容易也不敢和他们硬碰硬,就一直等成今天的局面。还望律师能帮帮我们!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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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4-15 10:51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4-15 10:41
当时签订的合同上面没有注明该地块的用途吗?
回复时间: 2020-04-15 11:06
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20-04-15 14:30
向法院起诉维权,耐心等待判决结果。
回复时间: 2020-04-15 14:43
发生纠纷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起诉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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