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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样的动迁协议有效吗

 03-28 14:41  悬赏 0  发布者:songai……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7)
我家农宅遇动迁,2010年5月户主(爷爷)与动迁公司签订动迁协议,户口5人作为被拆迁人都写进协议中,安置面积按宅基证上有证面积270平方米。因为姐姐与姐夫闹离婚(已上诉法院但尚未判决),奶奶(爷爷在协议签订后过世)又与动迁公司重新签订了一份协议,把姐夫的名字去掉了。请问:奶奶签订的协议有效吗?不管是4人还是5人,安置面积均是270平方米,姐夫应该享受动迁利益吗?姐夫是否要向法院诉讼,被告是谁,案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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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3月29日 11时29分
安置协议上有无你姐夫的名字不是关键,关键是安置协议内容里每笔补偿安置款的计算依据及计算方式,特别是安置面积270平方米是如何确定的,安置房的配置依据又是什么,等等,仍有问题建议您电话或当面咨询专业律师。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28 14:54
要看姐夫是否应该被列为安置对象,如果是,则需要起诉动迁组和签订协议的人,一起起诉,具体案由以及第三人等详细问题可面谈
回复时间: 2013-03-28 14:56
您好!
如果您姐夫被列为安置对象,可以起诉动迁组和签订协议的人,要求给予补偿安置。
回复时间: 2013-03-28 15:15
姐夫是否被列为安置对象,如是,需起诉动迁组和签订协议的人
回复时间: 2013-03-28 17:14
征收补偿按户进行,以产权人或宅基地使用人为补偿对象,详情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3-28 20:37
要看生效的时那一份!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带了资料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3-30 15:03
以后一份协议为准,属于合同变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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