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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和行人相撞

山东 03-28 16:41  悬赏 0  发布者:qiaoke……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骑自行车在公路上正常行驶,一行人从路左侧出来,相撞,导致双方不同程度受伤,对方重点我方轻点,但对方一直要我全部支付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所有能支付的费用,还说我责任大,不知道这种情况怎样定责以及如何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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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28 16:44
报交警,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为准
追问:

出警的同志说是都有责任,划分的话也就五五,结果侦查科负责处理的交警划分三七,我方七,感觉不合理,不知道这种情况如何解决。

回答:

你可以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3-03-28 17:46
你好,交警是否给你出具书面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你要是不服责任划分,可以在收到后,三日内申请复核。至于赔偿,如果是你们达不成协议,让对方走法律程序,你积极应诉即可。建议委托律师协助你。
回复时间: 2013-03-28 16:53
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提起复核。
追问:

谢谢!如果对方起诉,涉及到赔偿这一块都有哪些呢?比如医药费、看护费之类的,以及应该支付比例的是多少呢?

回答:

可能涉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支付比例按照公安机关划分的责任承担。

回复时间: 2013-03-28 17:16
先报警,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根据双方责任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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