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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同财产的分割

山东-济南 03-28 17:26  悬赏 0  发布者:QWASZX…… 给我留言  回答:(8)
婚后与家公家婆共同生活,婚后第二年,共建了一栋房子,产权是家公与老公的共有权证,请问离婚时,我能要求分割四分之一吗。
问题补充:
当时因主要是家公在忙建房,所有的收条都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我们又出的是现金,没有了证据,现在我只是凭产权证要求分割,是不是应该他们举证说具体出资状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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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28 17:44
你好,产权证有效;如果对于出资无法区分比例,可以要求你老公和其父母对半析产;然后,这一半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分割的。详情建议电话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3-03-28 17:27
可以要求
回复时间: 2013-03-28 17:27
可以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3-03-28 17:27
可以分得四分之一
回复时间: 2013-03-28 18:40
你好,可以要求分割该房屋属于你们夫妻共同的部分。
回复时间: 2013-03-28 21:06
可以要求均分
回复时间: 2013-03-29 08:13
可以要求分割房产
回复时间: 2013-03-29 10:40
要求分割该房屋属于你们夫妻共同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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