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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工伤如何赔偿

重庆-大足 03-28 18:52  悬赏 0  发布者:邓永红123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是一名铲沙工,黑沙温度很高,去年12月份右腿膝盖以下严重烫伤,皮肤大量坏死,至今未痊愈。单位只提供医药费(单位的医务室换药,没有去医院)和工资,是否符合法律赔偿?还能有其他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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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28 18:54
你得先进行工伤认定 再做鉴定 才能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3-28 18:57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
回复时间: 2013-03-28 18:54
属于工伤,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3-03-28 19:08
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完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从业人员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离职时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买了工伤保险由保险赔付,没买的话由公司全额赔付。如没有合同搜集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单,工作服,证人证言,录音等。
回复时间: 2013-03-28 19:15
属于工伤,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3-03-28 19:17
建议你尽快去申请工伤认定。
回复时间: 2013-03-28 19:30
一、属于工伤。协商不成,按工伤处理程序办理:
1. 用人单位未在受伤之日起30日内申报工伤的,劳动者应在受伤后一年内, 收集好在用人单位上班的证据如劳动合同或工资卡、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证人证言后,向社保部门的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日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2.待伤情稳定后作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最长不超过90日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能评残,按伤残等级要求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赔偿费用与伤残者年龄、用人单位属地、伤残者属地、是否参加工伤保险、是否解除劳动关系、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本人工资、社平工资、伤残部位、受伤残时间等等有关。
三、大额赔偿费用包括1.停工留薪期工资2.医疗费3.伙食补助费4.辅助器械费5.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等
回复时间: 2013-03-28 20:43
这个可以要求赔偿的,这个要先工伤认定,再评残的,可以直接全权委托本律师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3-29 09:42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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