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我和我前妻离婚,房贷还款卡是他的名字,我想换成我得名可以

辽宁 04-27 07:5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7)
你好我和我前妻离婚,房贷还款卡是他的名字,我想换成我得名可以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4-27 08:35
与银行协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027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27 08:35
与银行核实
回复时间: 2020-04-27 09:23
可以直接协议来履行的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289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27 21:35
需要银行同意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1958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4-29 09:09
与银行协商。
回复时间: 2020-04-27 08:49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20-04-27 10:17
与银行协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河北石家庄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广东深圳
广东茂名
广西南宁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0466
辽宁 大连
人气:14421
福建 厦门
人气:124463
陕西 西安
人气:583878
湖南 长沙
人气:546327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58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141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