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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前就居住的家属宿舍问题

江苏-苏州 05-01 09:2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3)
我在75年开始就在粮管所工作,87年单位分了一套房给我居住,每月支付房租,后来本单位没有进行房改,一直是付房租居住。到2004年粮管所改制,在改制方案中特别提到了此事,结论是可以继续租住。于是我一直付房租直到2018年底。
  但是粮管所在2019年1月开始,就不再接受我交的房租了,理由是政府的指示。因为粮管所的资产要划归政府了。
  我认为,这是单位分给我的福利房。当时单位没有执行国家房改政策把该房卖给我,不是我的责任,我应该有继续租住的权利。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5-01 09:37
你好!
1、住房属于租房性质,没有经过房改,属于公有财产。
2、对于租住权利的影响,本人认为应该有适当补偿。
3、出租人有权出租,也有权收回房。出租房屋也不是一定要房改出售的。
4、你可以索要补偿,也可以向所在地政府求助,寻求公租房申请途径解决住房问题。
5、总的来说,政府收回出租房也并不违法,如果因此诉讼,胜诉可能性不大。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如有进一步需求的可来电话沟通。
回复时间: 2020-05-01 09:47
没有经过房改,属于公有财产。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3979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01 18:34
如果当时未签署任何协议,很难主张。
  • [山东-淄博]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3508951909
  • 10827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03 00:11
按照改制方案中的规定要求继续租住,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20-05-03 13:00
要看产权归属
回复时间: 2020-05-04 13:51
您好,您的问题,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如果通过诉讼,很难解决。建议你向政府部门反映情况,由政府部门重新为你安排公租房予以解决。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653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04 23:13
有协议可以主张。
回复时间: 2020-05-10 08:29
您好,您的问题律师看完了,您可以加一下微信沟通具体案情,为您提供详尽的法律意见,保护您的个人隐私。另外,结合你提出的问题回答如下:
1、如果是单位分给你的福利房,当时单位没有执行国家房改政策把该房卖给你,你要找到当时的政策文件,作为起诉和谈判的筹码,对你非常有利。
2、法律关系上,房屋产权人收回房屋,不再租赁给你是有法律依据,但目前要做的是还原历史的真实背景情况,争取妥善解决此事。
3、可以找单位领导和政府部分协商解决此事,或者给您提供中肯意见。
4、上述问题是认真看了你的问题之后作出的针对性回答,需要更多的法律意见您可以加一下微信详细沟通。
如我的回答帮到你,望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回复时间: 2020-05-02 14:04
1.房子属于国家和单位所有,因为没有通过房改,所以你不具备产权。
2.你们之间是一种租赁关系。所以,单位有权收回出租房屋。
回复时间: 2020-05-02 18:35
1、是的,你没有责任应该继续租住;2、不接收你的房租不同意不让你租了;3、谁不让你租住坚决不搬离并向政府投诉控告;还需要咨询电话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20-05-03 07:40
1、住房属于租房性质,没有经过房改,属于公有财产。
2、对于租住权利的影响,本人认为应该有适当补偿。
3、出租人有权出租,也有权收回房。出租房屋也不是一定要房改出售的。
4、你可以索要补偿,也可以向所在地政府求助,寻求公租房申请途径解决住房问题。
回复时间: 2020-05-03 12:16
要看 产权
回复时间: 2020-05-06 09:48
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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