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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QQ客服网上贷款,合同上律师专用章在司法局律师管理系统查不到

广东-东莞 05-04 09:51  悬赏 0  发布者:三分热度七分冷淡 回答:(17)
中信银行QQ客服网上贷款,合同上律师专用章在司法局律师管理系统查不到,这个合同是不是假的?我的钱怎样才能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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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04 09:52
你好,是否签订了借款合同,发给本律师帮你审查处理。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7323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04 09:52
注意此类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该类网络诈骗表现形式: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并以低利息、无抵押无担保、审核通过快、审批额度高等为诱惑,以各种手段(名目)要求你事先支付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如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将相关所有材料等发给本律师,本律师详细为你分析,助你识别网络诈骗!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75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04 09:53
你好,合同具体是如何约定的?
回复时间: 2020-05-04 09:53
发来看看
回复时间: 2020-05-04 10:00
你把转账记录发我看看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8809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04 10:01
看具体证据分析
回复时间: 2020-05-04 10:01
可以直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20-05-04 10:02
你好,网络贷款情况十分复杂,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井,遇到自己拿不准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听取专业建议。在网络贷款过程中,凡是遇到要求支付包装费、工本费、保险费、保证金、流水资金、解冻金等费用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及时把相关贷款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
回复时间: 2020-05-04 10:07
网贷种类多 风险多 有好多隐患是你察觉不到的 不能盲目去操作
如果真想安全处理 微信联系本律师帮你查一查 查证核实后避开风险可以安全办理或者解除 比较稳当
回复时间: 2020-05-04 10:07
千万别交钱别存钱,,对方典型的诈骗,拉黑别理。远离网贷不是骗子就是高利贷,再具体可有偿微聊
回复时间: 2020-05-04 10:20
有可能涉嫌诈骗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2913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04 10:26
与银行核实
回复时间: 2020-05-04 10:32
是不是网贷APP显示已经放款,但是银行卡一直未到账。网贷APP上的电子合同中约定你需要支付前期费用(提现费、会员费、保证金,工本费、刷流水等各种理由),但是你支付了一项,又来一项。你只要说不支付不贷款了,对方客服就会说你已经签订了合同,就算不支付也要还款,还是承担违约责任。客服还吓你,要起诉你把你弄成黑户等。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很可能是遇到了诈骗,他们套路很深。建议你和本律师沟通,教你正确的处理办法!
回复时间: 2020-05-04 10:03
请小心诈骗的
回复时间: 2020-05-04 10:20
把合同发给本律师帮你审查处理。可直接联系本律师帮你分析
回复时间: 2020-05-04 17:33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回复时间: 2020-05-04 18:49
你好,这个要看合同具体约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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