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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联动力)大家好!帮忙看看这份协议有什么问题?谢谢 授予对

广东-深圳 05-08 21:4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2)
(顺联动力)大家好!帮忙看看这份协议有什么问题?谢谢

授予对象(主管): 
身份证号: 
住址:
为了激励公司主管积极性,公司拟以期权的方式对主管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即在主管符合授予对象资格及行权条件以及主管激励政策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持股平台授予授予对象购买公司激励股权的权利。

在此基础上,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主管股权激励政策等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激励目的

本次激励方案系公司对主管工作成果的肯定,符合激励条件的主管在充分理解激励政策的基础上签署本协议,授予对象可自行选择是否参与。

二、激励对象

1、到2019年7月31日是主管身份;

三、激励数量

1、公司授予授予对象通过公司持股平台股权间接认购公司  0.1   万元价值的激励股权。如授予对象在保持主管身份的前提下,佣金累计总收入每增加1000元,行权数量在原授权数量的基础上新增10%,累计新增不得超过100%。

2、激励股权行权后,授予对象即取得的激励股权记载在持股平台股东名册。

四、行权估值

授予对象按照期权签订时当日估值进行行权按《高管内部激励估值价》估值,行权期间如主管晋升经理差额按晋升当日估值行权。

五、行权条件

    自签署本授予协议之日至公司IPO之日止,公司将对签署授予协议的主管进行考核。行权条件如下:

1、在行权前,授予对象每月在顺联动力商城销售(含自购)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元以上

2、公司在条件及政策法规允许前提下,保留不需要认购直接赠送的权利。

六、行权时间

1、公司IPO之日前,具体行权时间由公司予以通知授予对象。

2、按照期权签订档期的估值进行行权。

七、本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同意,以下任一情形发生的,本协议将自动终止,且任何一方均不对其他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终止本协议的,在授予对象行权完成前,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因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等的变化致使公司无法履行本协议的。

 (3)公司通过一个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出售、转让、独家许可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全部或几乎全部公司的整体资产;

 (4)本协议约定的行权前,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

(5)授予对象未经公司书面同意,将激励政策及本协议内容披露给第三方的,本协议自动取消,如授予对象已行权的,公司有权按照授予对象认购价予以回购。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在协商一致以书面合意的方式提前终止本协议。

3、为顺利推进公司IPO进程,公司有权单方面变更本协议内容,以便符合上市要求。

八、税费承担

授予对象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产生任何税费的,应当由授予对象自行承担。

九、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公司与授予对象签署本协议不构成公司对授予对象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 

十、保密

授予对象对本协议及激励方案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授予对象不得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朋友圈、微博、贴吧等方式将本协议和激励政策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公司将有权取消授予对象的激励资格,以及取消主管资格。

    十一、授予对象转让期权的限制性规定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授予对象通过行权取得的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不得向公司或公司指定人员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

2、授予对象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赠与、交换、还债。

3、授予对象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的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十二、股权随售规定

 授予对象将获得期权进行行权后,如第三方投资人购买公司的全部股权,公司同意转让其股权的情况下,授予对象必须同意持股平台以相同价格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如第三方投资人购买公司的部分股权,公司有权选择仅转让自己所持部分股权。

十三、发生以下情况的处理规则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已授权的股权不再予以行权,予以作废。 

(1)授予对象违反公司规定被取消店主身份的;

(2)授予对象涉及刑事犯罪的。

十四、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公司与授予对象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公司(盖章):北京中鼎创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授予对象(姓名):
签订时间: 2019年 08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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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0-05-08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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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0-05-09 12:35
如果已经起诉到法院了,等待法院判决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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