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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鱼池征地动迁如何补偿

辽宁-鞍山 03-31 10:49  悬赏 20  发布者:xycm_2…… 给我留言  回答:(2)
在无相关征地批文和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下,要求征收我已经承包30多年的养鱼池,并且我还有30年使用权的承包合同。按照《土地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但现在只对我前期投入进行补偿评估(评估标准为2006年地方出台的政策),但并不对我后续30年使用权的相关收益进行补偿,这样的补偿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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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3-31 23:09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 、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违法占用土地的,必须恢复土地原状,赔偿损失,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追问:

养鱼池属于地上附着物吗? 还是农业用地的一种吗?

回复时间: 2013-04-01 11:37
鱼塘的补偿只补偿现有的损失 日后的损失是不补偿的
追问:

为什么日后的补偿不给有法律规定的吗?

回答:

养鱼池属于地上附着物 地上附着物按照实际价值补偿

追问:


养鱼池不是农业用地吗?
实际价值就需要按照市场价评估吗?

回答:

土地的补偿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是分开计算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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