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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2018年2月份我在易鑫车子抵押贷款6.6万,业务人员扣除了8000元的保证金

四川-眉山 05-17 06:4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6)
你好,2018年2月份我在易鑫车子抵押贷款6.6万,业务人员扣除了8000元的保证金,实际贷款到我手里是5.8万,当时合同上签的还36期,每个月还2504.25元,到今年2月份我已经还了2期,共计还款60102元,因为疫情期间用钱紧张,3月份开始我就没有继续还款,易鑫就催我还款,还说有罚息,说不按时还款一旦有逾期就不退8000元保证金,这种霸王条款合法吗?另外我只贷款58000元,还36期每个月2504..25,还三年是90153元,除去本金利息足足多了32153元,也不知道是否有监管部门整治,现在我已经还了60102元,之前还被易鑫扣了8000元,他们说逾期还款也不给我了,这样我相当于还款68102元,因为易鑫车贷存在欺诈、高利息不合法行为,所以后期我不还款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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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5-17 07:58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具体咨询可微聊(手机微同号),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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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0-05-17 08:06
谨慎处理,不要盲目操作。
回复时间: 2020-05-17 09:26
直接报警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20-05-17 09:34
你好!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和处理,协商不好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5-17 08:56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回复时间: 2020-05-17 10:03
建议尽快归还欠款,保障自己的利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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