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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配

江西-赣州 07-18 11:04  悬赏 15  发布者:Qxh972 回答:(2)
我06年离婚后于08年再找,女方也再找,有一儿子,交往之前说明女方与前夫之子不要我抚养,去年生有一女,但现在女方要求我抚养她与前夫之子,我与家人觉得不能接受所以协议分手。女方要求女儿归我抚养,并支付她5万(之前已支付2万现金给女方做生意,现在还要再支付3万现金)分手费,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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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18 11:10
女方与前夫所生的子女,由孩子的父亲支付部分抚养费,你与该孩子实际形成了继父子关系,除非你与女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否则,你已经事实上抚养了该孩子;
夫妻离婚涉及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没有分手费之说。
回复时间: 2010-07-28 22:12
女方与前夫所生的子女,由孩子的父亲支付部分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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