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李波  王远洋  徐荣康  龙宇涛  
该问题已关闭

你好,我走在路上,然后被3个人下车叫住名字然后开始殴打我,我的同学拉架也被打伤

黑龙江-哈尔滨 05-24 22:4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7)
你好,我走在路上,然后被3个人下车叫住名字然后开始殴打我,我的同学拉架也被打伤,但不够成轻伤,因为他们警察局有人,订的寻衅滋事,我认为是故意伤人轻微伤  希望大家帮助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7668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24 23:45
报警处理,过错赔偿。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61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25 06:27
你好,1,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2, 寻衅滋事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具有其中一种情形的一般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39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25 06:32
你好,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回复时间: 2020-05-25 12:24
按照过错来承担的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27 13:24
报警处理,过错赔偿。
回复时间: 2020-05-25 08:28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回复时间: 2020-05-25 12:30
你好,建议报警让警察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云南昆明
湖南长沙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黑龙江哈尔滨
广西南宁
福建莆田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云南 昆明
人气:15376
湖南 长沙
人气:16831
广西 柳州
人气:709117
湖北 襄阳
人气:439799
湖南 长沙
人气:544754
河南 郑州
人气:53114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7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