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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的时候我在平安普惠借了97000,借款时间是3年!

上海-闵行区 05-28 11:50  悬赏 0  发布者:天使 回答:(10)
2015年的时候我在平安普惠借了97000,借款时间是3年!每个月还将近5400左右 2015年的时候我在平安普惠借了97000,借款时间是3年!每个月还将近5400左右,还剩2-3个月的时候,我没钱还了,前几天收到平安普惠委托的律所快递的律师信!我能不能以利息过多唯有不还啊!现在他们要我还3万多,明显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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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5-28 11:53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回复时间: 2020-05-28 11:53
网贷种类多 不能盲目操作找律师帮你查证 讲解核实清楚 避开风险正确处理即可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具体咨询可微聊(手机微同号),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回复时间: 2020-05-28 12:00
只还上实收的加等额本金计月息2%内,一分不多还,坚决不再借网贷,具体可微信有偿帮算下依法应还几期
回复时间: 2020-05-28 15:23
年利息超过24%不予归还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18199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5-28 20:20
看具体合同分析
回复时间: 2020-05-28 11:54
月利超过2%的部分可拒付
回复时间: 2020-05-28 11:56
与对方协商还款,月利超过2%的部分可拒付。
回复时间: 2020-05-28 14:39
向法院起诉维权,耐心等待判决结果。
回复时间: 2020-05-28 14:52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回复时间: 2020-05-28 16:40
借款民事纠纷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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