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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法律专家分析一下,这样构成合同诈骗吗?

湖南-娄底 04-02 02:40  悬赏 0  发布者:成树升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一朋友,高级电力工程师(持证的),被一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请去做该电站的送出线路设计,看过现场后,当天达成协议,并签订设计合同。以4万元挂靠一家有资质的合法设计公司(电话沟通,与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取得联系,合同是双方签名后以快递的方式寄给公司,盖章后寄回的),线路长度约三十公里,合同规定,以24.5万元总价款包测量定位包设计。总工期45天。签订合同后,我朋友组织了六个人,一台车,历时18天,对全线路进行了测量定位,每个杆塔基础都定了桩,并在全部定完之后,移交给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该发电公司在差不多测量快完成的时候,付给我朋友9.6万元设计进度款。这期间,我朋友已实际支付工资、车旅费、生活费、住宿费、地图购买费、租车费约10万元(主要是异地设计,设计人员来回都是乘飞机、住宾馆、吃酒店,所有费用比较高,但均有据可查)。
   测量定位完成后,收集所有数据,进入室内设计阶段,约15天后,当完成部分设计时发现,现场收集的数据不允许在看现场时协定的两条双分裂单回路设计方案(主要原因是,线路经过区域是一经济开发区,电网密密麻麻,只有一个通廊),必须改为双分裂双回路的设计方案,由于该电站的发电量比较大,导线截面必须要400平方毫米的,而这么大的导线,又是双分裂双回路,国家电网公司的典型设计的图库中,没有这种特殊塔型。必须单独设计,而单独设计这样一个塔型至少费用要5万,周期也得2至3个月。而该条线路需要十多种塔型(转角度数不同,铁塔的受力情况不一样,一般以15度作为分界线,高度也有区别)。
   发现这种情况后,我朋友及时的和该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负责人汇报,可能是专业知识的认识有差距,对方认为我朋友在欺骗他。不相信这个事实,只一味的催图纸,这期间,我朋友已转移到另一个项目的山区线路测量,手机处于半盲区状态,或者手机没带在身上等原因,没有接听到公司负责人的电话。大约一周后,该发电公司负责人找到挂靠资质单位的法人代表,通过他给我朋友打电话,要我朋友将所有的测量坐标数据及已完成的设计文本以电子邮件发给对方,这事情就这么了结。我朋友接受了这个解决方法,于是,我朋友当天就以电子邮件就将所有的测量坐标数据及已完成的设计文本发给了挂靠资质单位的法人代表,要他转发给发电公司负责人,好有个见证。
   我朋友认为事情这么过去了,结果,两个月之后,该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我朋友合同诈骗报案,公安机关经侦队受理,以“合同诈骗,刑拘在逃”。将我朋友异地抓捕,押送受理公安机关。
    传完邮件之后至抓捕这期间,我朋友未收到任何公安机关的电话或者传讯,直至被抓捕到看守所,他本人都如入云里雾里。看守所关押九天后,才押送受理公安机关。扣押了9.6万元现金后,才做了取保候审,现在还没撤案,还在取保候审期间。
  各位专家,请您分析一下,他这种情况能构成合同诈骗吗?
第一,在主观方面,我朋友主观上未出于故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未使用欺骗手段,未使用假身份证、假资质、假印章(经公安机关签定是真印章)等隐瞒欺骗手段。
第二,在客观方面,我朋友未使用骗术,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虽然对方支付了9.6万元设计进度款,但他已做完了测量定位和大部分的室内设计工作,并已付出了约10万元的开支费用。
第三,自始至终没变换过手机号码。
感谢您的分析,并诚恳的请您指点,我这位朋友现在怎么做?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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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02 16:12
根据你所陈述的内容,你的朋友不构成合同诈骗犯罪。具体事宜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或者委托律师介入本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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