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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孩子满两周岁后,男孩是不是给爸爸的可能性更大?还

浙江-杭州 06-09 09:32  悬赏 0  发布者:Temperance 回答:(25)
离婚案件中,孩子满两周岁后,男孩是不是给爸爸的可能性更大?还是说会综合考虑对孩子成长影响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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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6-09 09:33
具体可微聊
回复时间: 2020-06-09 09:40
2岁以上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
回复时间: 2020-06-09 09:40
会综合考虑对孩子成长影响的因素
回复时间: 2020-06-09 09:43
综合考虑的。
回复时间: 2020-06-09 09:44
根据有利原则判决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508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09 09:47
孩子抚养权有争议的,一般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判决,但2周岁以下的一般由母亲抚养,8周岁以上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回复时间: 2020-06-09 10:02
要综合考虑的
回复时间: 2020-06-09 11:46
可直接先收集证据的
回复时间: 2020-06-09 15:42
您好,协商不了的,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意愿、抚养条件和孩子的具体情况,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酌情确定。
回复时间: 2020-06-09 23:36
孩子的抚养权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
回复时间: 2020-06-09 09:36
要综合考虑的
回复时间: 2020-06-09 09:44
根据对子女成长有利原则判决
回复时间: 2020-06-09 09:44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何处理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回复时间: 2020-06-09 09:48
综合考虑对孩子成长影响的因素
回复时间: 2020-06-09 09:59
在哪个法院起诉的???这么小的小孩,判给女方的概率比较大。。。
回复时间: 2020-06-09 10:01
综合考虑
回复时间: 2020-06-09 11:06
2岁以上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
回复时间: 2020-06-09 11:08
2岁以上由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
回复时间: 2020-06-09 11:21
会综合考虑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因素。
回复时间: 2020-06-09 11:39
这个问题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20-06-09 11:39
你好,现处于诈骗高发期,此类形式为网络常见骗局,谨防上当受骗
回复时间: 2020-06-09 11:48
会综合考虑对孩子成长影响的因素
回复时间: 2020-06-09 12:05
会综合考虑对孩子成长影响的因素
回复时间: 2020-06-09 14:35
综合考虑的。
回复时间: 2020-06-09 14:45
要综合考虑的。律师会根据双方情况分析的。你委托律师分析,处理即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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