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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

黑龙江 04-03 17:33  悬赏 0  发布者:amy_22…… 给我留言  回答:(4)
王某有甲乙两个儿子,王某去世后留有一处房产,现在王某妻子和小儿子放弃继承权,大儿子可否直接继承该房产的全部份额?如果按照婚姻法规定,此处房产为夫妻共有,王某妻子本身有1/2分额,放弃继承的只是丈夫1/2的1/3份额,小儿子放弃的是1/2的1/3份额,那么大儿子只能继承1/2的1/3份额,即1/6份额。两种方式哪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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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4-03 20:13
房屋的2分之1归王某妻子,2分之1由大儿继承
回复时间: 2013-04-03 17:56
你好,大儿子可以继承该遗产的全部份额;
对于配偶的另一半财产,由配偶决定。
回复时间: 2013-04-03 18:24
大儿子只能继承房子的一半,第二个问题大儿子继承的是房子的六分之三。
回复时间: 2013-04-03 19:54
小儿子放弃的是1/2的1/3份额,是正确的。那么大儿子能继承总房产的1/2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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