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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被高额理财骗了本金50万,是黄埔臻投金融信息咨询公司,现在本金拿不出,是派出所立案还是法院

上海 06-18 20:1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6)
我妈被高额理财骗了本金50万,是黄埔臻投金融信息咨询公司,现在本金拿不出,是派出所立案还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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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6-18 20:18
注意非法集资风险的识别与防范。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投资者要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风险自担意识,理性表达诉求,走正确的法律救济路径。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具体咨询可微聊(手机微同号),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 [北京-朝阳区]
  • 魏伟律师 VIP
  • 电话:13911274248
  • 239803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18 20:19
结合证据及理财公司运营情况确定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5337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18 20:50
派出所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2001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18 21:43
看具体证据分析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7323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18 22:15
如果被骗,尽快报警。。
  • [广东-深圳]
  • 宋昕律师 VIP
  • 电话:13312939595
  • 173153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19 10:10
医生看病,需要见病人;律师办案,需要看材料;作为全国的网络金融专业律师,告诉你:无论平台是否关闭, 人员是否跑路,公司是否注销,都可以追回的,反复看我下面的回复。 网络投资“被骗”,追回的方法有: 第一, 建议尽量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一定要核实律师身份(保证是谈案律师处理案件)、核实律师的专业资质以及工作经验,人生阅历。防止案件被倒卖,防止二次被骗; 第二,本律师成功追回多人被骗的损失,并且有2个是100%全部追回。2019年9月6日,又有一个2,000,000.00元的案件,经过一审、二审,终于打赢了。10月份,河北刘先生成功追回近90%;11月份,福建泉州的李先生,发生一年多的案件开始追回。。。。 第三,本律师具有5年刑事侦查经验,5年刑事辩护与网络金融经验,专业处理刑事案件与网络金融案件。 第四,本律师为了确保追回的可能性,本律师接收案件需要经过评估,评估是免费的。如果你真的案件,真心处理案件,请尽快微信搜索公众号:广东宋昕律师。
  • [上海-黄浦区]
  • 方乐律师 VIP
  • 电话:13046649906
  • 6361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19 10:55
您好,可以先报警的,具体的来电咨询的
  • [上海-杨浦区]
  • 夏之威律师 VIP
  • 电话:13524907984  只接受上海本地咨询 谢谢合作
  • 85178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19 11:22
向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20-06-18 20:22
建议你及时报警。
回复时间: 2020-06-18 22:41
向当地法院起诉
回复时间: 2020-06-18 23:22
你好,被骗建议尽快报警维权。
回复时间: 2020-06-19 08:57
注意非法集资风险的识别与防范
回复时间: 2020-06-19 09:55
报警去
回复时间: 2020-06-19 10:13
你先去派出所报案吧
回复时间: 2020-06-19 10:24
当事人,你好,如果投资出现亏损,且有诱导开户和带单操作的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的,我司长期处理各类金融案件,详情工作日时间致电。
回复时间: 2020-06-19 10:26
注意(刑法第176、192条)非法集资风险的识别与防范。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资者要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风险自担意识,理性表达诉求,走正确的法律救济路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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