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年前与购房者签合同,2020年5月30号入户,购房者先交一部分房款,尾款入户时交齐

黑龙江-哈尔滨 06-30 05:5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3)
年前与购房者签合同,2020年5月30号入户,购房者先交一部分房款,尾款入户时交齐。若没按时入户给购房者支付利息。备注若因为开发商或者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未及时入户,无需赔偿。购房者已疫情对建筑业没影响为由,要求赔付,请问这种情况下,还需要赔付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6-30 05:58
谁主张不可抗力谁承担举证责任,且应在发生不可抗力时通知对方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8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30 06:09
你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528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30 06:17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 [辽宁-锦州]
  • 刘哲律师 VIP
  • 电话:18841687472
  • 441958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30 07:50
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与合同内容具体分析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807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6-30 07:58
按合同约定履行或起诉。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7-02 15:55
需要视情况而定
回复时间: 2020-06-30 05:58
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确因疫情原因是的交房时间迟延了,免予赔偿
回复时间: 2020-06-30 08:42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不懂程序上的问题,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帮您争取最大利益。若需法律帮助,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20-06-30 09:18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
回复时间: 2020-06-30 09:29
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确因疫情原因是的交房时间迟延了,免予赔偿
回复时间: 2020-06-30 10:24
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20-06-30 11:15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回复时间: 2020-06-30 16:28
需要结合具体的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及疫情影响交易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长期代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可以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北京朝阳区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广东广州
河北保定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6223
河北 保定
人气:161885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496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62
山东 潍坊
人气:13256
浙江 杭州
人气:10163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1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