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我在网上贷款贷了3万,但是对方要求我提现需要支付一个工本费,工本费是审核通过额度的百分之五

广东-梅州 07-02 18:4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2)
我在网上贷款贷了3万,但是对方要求我提现需要支付一个工本费,工本费是审核通过额度的百分之五,一共是1500,说收取了之后,等3万提现到账,24小时内退回。 但是我事先不知道要收取工本费,而且他们的合同,甲方签名/盖章的地方图片加载不出来,会不会是骗局?这样的话我要不要支付违约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7-02 18:47
留下证据 可以找律师咨询 依法处理 正确维权 具体咨询可微聊(手机微同号),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7-02 18:48
你好,网贷种类多,要警惕风险,先不要操作,联系本律师帮你查一查分析核实后避开风险安全处理比较稳当。
回复时间: 2020-07-02 18:48
涉嫌网贷要警惕风险,建议把合同和相关资料发给律师(手机微信同号)帮你分析核实后决定如何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7-02 19:13
你好,目前网贷市场鱼龙混杂,绝大部分都是高利贷和套路贷,因此网络贷款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范风险,一旦被套住会给你造成重大积极损失,带来无穷的生活烦恼。更可怕的是,有很多狡猾的诈骗分子充斥在网上,把自己精心包装成网贷公司行骗,很多无辜群众被骗的损失惨重。因此,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建议把相关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甄别后再做决定。
  • [广东-深圳]
  • 年遇春律师 VIP
  • 电话:13723729928(微信同号)
  • 1836900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7-02 19:16
注意套路贷的防范和识别。
回复时间: 2020-07-02 19:47
这个需要注意,现在诈骗分子经常虚假贷款为诈骗手段,让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印花税”、“公证费”、“手续费”、“支票激活金”等各种前期费用,实施诈骗。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很可能是遇到了诈骗,他们套路很深。建议你和本律师沟通,教你正确的处理办法!如果回答对你有帮助,望采纳为最佳答案。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6300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7-03 09:21
注意此类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该类网络诈骗表现形式:诈骗分子以虚假贷款为诈骗手段,要求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印花税”、“公证费”、“手续费”、“支票激活金”等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可加我简介中微信),助你识别网络诈骗!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VIP
  • 电话:15838051994 15039063769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7-03 09:42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回复时间: 2020-07-02 19:18
如让你先转款,一定就要谨慎了,注意诈骗! 如有不明白之处,及时与本律师详细沟通,将合同、APP(软件)等所有材料发给本律师,本律师详细为你分析,助你识别网络诈骗!微信同号
回复时间: 2020-07-02 19:22
有需要可以简介微聊发这个平台详细情况给我。核实清楚后告诉你怎么处理,手机微同号
回复时间: 2020-07-02 21:46
留下证据 可以找律师咨询 依法处理 正确维权 具体咨询可微聊(手机微同号),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回复时间: 2020-07-02 23:43
这类情况需要看合同具体内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广东广州
河北保定
山东东营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100838
广东 深圳
人气:1836900
广西 柳州
人气:704573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8627
广东 深圳
人气:140821
河南 郑州
人气:53068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9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