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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北京-朝阳区 04-05 18:33  悬赏 0  发布者:sharey…… 给我留言  回答:(5)
本人自21012年3月在公司实习,实习结束于7月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只是试用期结束还用签订转正的合同吗?三个月结束用人单位不闻不问,直至2013年3月底,用人单位突然让写实习总结和试用申请,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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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4-05 19:03
单独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视为签订三个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到期后单位有义务续签。
回复时间: 2013-04-05 21:55
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
回复时间: 2013-04-05 23:34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4-05 19:00
你好:向劳动监察投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4-06 08:53
向劳动监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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