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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在一个网贷app上填写了个人资料,但是没有申请下款,可是到中午的时候

山西-太原 07-03 14:45  悬赏 0  发布者:Y. 回答:(6)
我今天在一个网贷app上填写了个人资料,但是没有申请下款,可是到中午的时候,他强制下款到我的账户1400.03元,并且在app上提醒我三天后还款本金1400元加利息600元共计2000元,我收到银行的到账短信后,就立马给他退款了。这样的话,还需要还款什么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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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7-03 14:45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回复时间: 2020-07-03 14:45
你这边现在大致情况呢
我的补充: 2020-07-03 14:46
可以加微信18030739359
回复时间: 2020-07-03 15:25
“砍头息”是不合法的。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情况,提起行政投诉,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通过司法或仲裁途径请求确认借款合同中超越法律规定的条款无效。
回复时间: 2020-07-03 16:03
超出法律规定的贷款是不合法的,建议小心谨慎。
回复时间: 2020-07-03 18:03
建议你和当地的律师见面沟通。
回复时间: 2020-07-03 19:32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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