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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对方够寻衅滋事吗

 04-05 23:50  悬赏 25  发布者:破铜烂铁qa……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5)
我是在校大学生,在酒吧和同学聚会在我们桌叫服务员的同时隔壁桌也叫服务员,服务员听到后先来到我们桌,然后去的隔壁桌。服务员走后也就半分钟,在什么也不知道的情况下,用洋酒瓶子将我头顶部打伤。伤口的形状是一个三角形的伤口,在伤口的中央有2x2cm的头皮缺损长度没量,在医院缝了9针,因为是学生,没有碰到过这样的事情,当时在场的同学吓傻了我方没有还手,只是在他们走的时候,多了个心眼,跟着他们记住了车牌号报了警,现在人已找到,对方也承认了打人的事情。还承认了在来酒吧之前已经喝了很多酒,(监控警方也调取了)我们要求警方刑拘对方,已经一个多月了也没消息,法医鉴定也有20多天了,在这20多天当中,法医两次还让我去做鉴定,一次是在鉴定后的第三天,一次是在鉴定后的第10天。最后去法医哪里了解情况,法医的回答是让我们看看还有伤口吗,说是怕我们吃亏??我就说没有了,我们尊重法律是什么伤就什么伤,鉴定就出吧,法医同意了,可又10多天了为什么还没有结果呢??真的!让我们这些还没走出校门的大学生感到社会的,,,,,,请问专家以上我所陈诉的情况对方够《寻衅滋事罪》吗?以上本人所说的都是事实!!谢谢!!
问题补充:
听法医的意思是 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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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4月06日 08时59分
属于寻衅滋事罪,伤害情况属于加重情节
追问:

谢谢您的回复!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最佳答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06 01:13
应当属于。
追问:

谢谢您的回复!

回复时间: 2013-04-06 08:05
属于寻衅滋事的行为。是不是能够认定为犯罪需要警方根据调查情况确定。
追问:

就像我陈述的一样算吗?

回复时间: 2013-04-06 08:31
要求警方尽快处理。
追问:

谢谢您了!

回复时间: 2013-04-06 10:28
等鉴定结果
追问:

轻微伤难道就不属于了吗?

回答:

轻微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按情节可追究寻衅滋事罪

追问:

我所陈述的就是够不够寻衅滋事罪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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