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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分期说我有欠款未还 我要求把合同发到我的地址 有用分期的

广西-南宁 07-08 14:16  悬赏 0  发布者:火炎焱 回答:(11)
有用分期说我有欠款未还  我要求把合同发到我的地址 有用分期的也不发  就一直发短信说我恶意欠款 届时影响到我的生活等一切后果 我该如何抉择 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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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7-08 14:16
你好,这个需要谨慎处理的,不要轻易还款
回复时间: 2020-07-08 14:21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回复时间: 2020-07-08 14:23
千万不要付钱,这个很可能是诈骗,你可以把相关材料发给律师帮你审查一下。需要详细咨询的话,可以加我简介中的微信。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3929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7-08 14:56
报警处理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 707867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7-08 16:40
你好,要看合同如何约定才能确定,建议支付咨询费之后委托律师核实清楚。
回复时间: 2020-07-08 14:27
没有借就不要管
回复时间: 2020-07-08 14:39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回复时间: 2020-07-08 14:54
如果是诈骗可以不理会。
回复时间: 2020-07-08 15:08
这类情况需要看合同具体内容。
回复时间: 2020-07-08 15:46
小心被骗,不要轻信。
回复时间: 2020-07-08 17:16
你好,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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