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吴健弘  牟金海  李晓航  陈宇  
该问题已关闭

去年还是今天初下载了明日快信APP填完资料后要买个人风险评估报告

湖北-荆州 07-08 14:4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4)
去年还是今天初下载了明日快信APP填完资料后要买个人风险评估报告,需要费用 下载了明日快信APP填完资料后要买个人风险评估报告,需要费用,我没点确认就返回了,它自动生成了分期账单305元,现在逾期了,隔三差五都有电话打开催还,威胁不还就上征信,但是我感觉可能疑似炸骗我直接不理会,但是隔三差五打电话骚扰影响我身心健康。有没有哪里可以直接举报或者怎样维权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7-08 14:49
你好,网络贷款情况十分复杂,一不小心就会掉入陷井,遇到自己拿不准的事情一定要第一时间咨询律师,听取专业建议。在网络贷款过程中,凡是遇到要求支付包装费、工本费、保险费、保证金、流水资金、解冻金等费用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及时把相关贷款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881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7-08 14:49
你好,签订贷款合同了吗?
追问:

钱没有贷出来,所以我根本没有网贷,他们就非要我交什么305风险评估,我觉得就是疑似诈骗,我希望能有相关部门严查,反正我都懒得理会,明显就是假的

回复时间: 2020-07-08 14:51
注册网贷APP时自己都没注意,就出现了一个评估费账单,还是预期付款的那种,不付还有滞纳金。此外,你可能还签订了一个委托扣款协议书,到期平台直接从你银行卡里面扣钱。现在客服在催你付钱,不付钱就要起诉你、爆你通讯录、还要上征信。是不是这种情况?是不是这种情况?如果是的话,联系本律师,教你正确的处理办法。如果回答对你有帮助,望采纳为最佳答案。
追问:

是的,我都莫名其妙,我又没有网贷没有任何欠款逾期的钱,凭什么骚扰电话让我交钱

回复时间: 2020-07-08 14:55
可以直接诉讼来维权的
追问:

怎么诉讼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22761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7-08 15:45
看具体证据分析
回复时间: 2020-07-08 14:58
建议尽快归还欠款,保障自己的利益。
回复时间: 2020-07-08 14:59
可以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7-08 15:16
你好,这是典型的诈骗套路,你可以举报该平台。
回复时间: 2020-07-08 15:41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对方可能涉嫌诈骗,建议您及时报警,注意保存证据,包括通话记录、消息记录、转账记录等,如果对方持续骚扰的话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市场管理或者银监会举报。
回复时间: 2020-07-08 15:51
立即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20-07-08 15:59
您好,这是诈骗行为,不要落入陷阱。留心你的银行流水,注意有没有异常扣款,如果有,你可能签订了一个自动扣款协议。如果对方持续骚扰你的话,一定要及时去公安部门报警。如果你不方便在这里透露个人隐私,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详谈、让我了解你的意愿和下一步安排,我会尽可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20-07-08 17:21
你好,你应该是遇到套路贷了,建议及时报警,如果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直接电话和我联系,进行详细沟通。电话咨询是免费的,在我的主页就可以找到,我会全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20-07-08 17:55
向法院起诉维权,耐心等待判决结果。
回复时间: 2020-07-08 19:20
注意套路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
  一、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名义招揽生意,与你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你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你的合同。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验资费”、“保险费”、“押金”等。
  二、伪造银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肆意认定你违约,并要求你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你无力支付的情况下,对方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你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敲诈勒索“索债”,谎称对你诉讼等实现你交付钱财的目的。
  六、冒用P2P网贷平台、小贷公司、金融服务公司、银行等真实存在的企业、机构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东营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793
广西 柳州
人气:7134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