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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

广东-广州 04-06 20:50  悬赏 0  发布者:yueyey……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各位律师,我想问一下,我的个人房产是在婚前购买的,并采用的是按揭方式,同时产权证也是在婚前拿到的,都是在我个人的名下,首付款是父母付的,装修款也是我这边出的,现按揭已付了1年多,我想问下各位律师,我这种情况有没有必要做婚前财产公正,如果出现离婚等问题,这些财产划分要怎样解决(虽然不想到离婚的地步,但是毕竟做好提前的最坏打算),目前本人还没结婚。顺便问下,婚前财产公证是不是要夫妻双方都要到场,本人觉得做这个这个公证不知道怎么跟老婆开口,怕影响关系,毕竟“财产公证”这个词很敏感,急等各位律师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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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4-06 20:52
不需要公证,不过对房产的处置可以做书面约定。
回复时间: 2013-04-06 20:53
不需要公证
回复时间: 2013-04-06 20:55
如果以后按揭是用你和你妻子的婚内共同财产偿还,她享有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产权;如果以后该房产都是由你父母偿还,可以让你父母和你在律所做一份赠予见证。
回复时间: 2013-04-07 13:31
你好,不需要办理公证,房屋属于你个人财产。公证难免会影响夫妻感情。
回复时间: 2013-04-07 13:41
你好,根据目前法律规定,你这个房产本来就是属于你婚前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再就这个房产的权属做公证了。公证费不低呢。法律规定属于你个人,不公证也是你个人的。陈律师关注你的心情冷暖,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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