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陈利厚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一“准”成名

上海-静安区 04-06 20:57  悬赏 0  发布者:wzstwf…… 给我留言  回答:(3)
第二次离婚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
2、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并由被告出资修复被告毁坏的房门;
被告女方第一次庭审调解时索要男方房产被拒绝,没判离。
第二次起诉被告庭审(一位女法官和一位女书记员)开始被问到是否同意离,被告称原告给房子就同意离,庭审记录没有记录,后被告答辩时编造一堆谎言(因被告只提供了原告被胁迫所写的两份保证书,其他被告无任何证据当庭质证,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岳氏暴富法”是被人捏造),书记员记录了下来,庭审快结束时被告看到得不到房子就拒绝离婚。庭审后由于被告有房产主张,原告提供房产证据被法官拒绝,具体情况可搜索“流氓岳红霞”、“岳德强打劫”。被告就是岳红霞。原告外省籍贯,被告河南籍贯。
请律师朋友根据所提供的情况选择1项或多项:
1、不判离婚;
2、判离婚,财产分割倾向女方;
3、判离婚,财产分割倾向男方;
4、判离婚,财产无分割。
5、其他情况。
看那位朋友可以说准,很可能一“准”成名。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06 21:00
不判离婚
回复时间: 2013-04-07 10:19
不会判决离婚
回复时间: 2013-04-10 10:13
不会判决离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北京朝阳区
黑龙江黑河
河北保定
广东深圳
北京西城区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69
广东 广州
人气:3931443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720
湖南 长沙
人气:545666
河南 郑州
人气:531351
上海 静安区
人气:381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0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