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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2018年4月在友信信贷公司借了10万元分36期还款每期需还4773元

浙江-绍兴 07-13 18:48  悬赏 0  发布者:卡布奇诺 回答:(10)
你好,我在2018年4月在友信信贷公司借了10万元分36期还款每期需还4773元,目前已经还了26期合计12万4千,全部还完需要17万多发现被坑了,今天是还款日已经无力尝还,催收恐喉电话不断,对于这种情况需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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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7-13 18:50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回复时间: 2020-07-13 19:01
年利率24%以下的属于法定债务利息,必须要还;年利率24%-36%期间的属于自然债务利息,想还就还,不还对方也不能强制要求你还;年利率超过36%的属于非法债务利息,完全不需要还。网贷平台通常以收取各种费用(管理费、保险费等)、砍头息、以及等额本息的方式,让贷款人觉得名义利率不高,实际上网贷的实际利率往往都高出法定的最高标准,高出的利息完全可以不还的。需要我帮你算下还到多少期就可以不还了或者每期只需要还多少就可以的话,可以加本律师,我帮你详细计算下。如果回答对你有帮助,望采纳为最佳答案。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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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0-07-16 10:17
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回复时间: 2020-07-13 19:26
合理的本息还是要偿还的
回复时间: 2020-07-13 19:40
建议协商还款,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可以不归还。
回复时间: 2020-07-13 19:43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回复时间: 2020-07-13 19:45
先把贷款合同给我。
回复时间: 2020-07-13 22:06
你好,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20-07-14 10:00
合理的本息还是要偿还的
回复时间: 2020-07-14 21:53
这种情况是可以起诉维权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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