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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大三的学生,因为要毕业答辩所以和经理请假,属于试用期期间没有签订劳务合同

江苏-苏州 07-15 21:0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一名大三的学生,因为要毕业答辩所以和经理请假,属于试用期期间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在入职之前我也明确表明会因为什么事情请假,后来我的上司无缘无故把我踢出了群聊,表明后面有资源随时可以给我安排,并表明我没有工资。现在我介绍了四个资源给他,可以拿折扣的,他把我联系方式都删除了,私吞了我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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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20-07-15 21:14
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20-07-15 21:07
你好,【违法 解除 终止 双倍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20-07-16 12:19
你好,如果签订了合同,要参考具体的合同内容,按合同约定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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