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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20年7月19号在网上的深圳市顺恒融丰投资贷款有限公
黑龙江-哈尔滨 07-19 18:5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9) 我在2020年7月19号在网上的深圳市顺恒融丰投资贷款有限公司办了一笔十万块钱的网上贷款签了网上合同,咱了他们叫我先交五千块钱的质保金然后才能下款,我没交这笔钱,可是过了一会他们提示我钱以经下到了网上贷款的钱包里,还要我下个月的19号开始还钱,可是我的卡上没收到这笔钱啊!叫我怎么还钱啊!律师同志你说我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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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湖南-长沙]
- 罗雨晴律师 VIP
- 电话:18075144330
- 546113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7-19 18:56
留下证据 可以找律师咨询 依法处理 正确维权 具体咨询可微聊(手机微同号),我帮你分析下如何解决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7-19 18:56
你好,是否签订了借款合同,发给本律师帮你审查处理。
- [重庆-渝中]
- 刘平律师 VIP
- 电话:15823420251
- 397323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7-19 18:58
注意此类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该类网络诈骗表现形式:诈骗分子以虚假贷款为诈骗手段,要求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印花税”、“公证费”、“手续费”、“支票激活金”等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可加我简介中微信),助你识别网络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详细咨询本律师(可加我简介中微信),助你识别网络诈骗!
- [重庆-江北]
- 陆腾达律师 VIP
- 电话:17316794751
- 392947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7-19 19:21
千万不要付钱,这个很可能是诈骗,你可以把相关材料发给律师帮你审查一下。需要详细咨询的话,可以加我简介中的微信。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8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7-20 07:29
你好,签订贷款合同了吗?
- [广东-广州]
- 毕丽荣律师 VIP
- 电话:13049633889
- 3932839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7-20 17:11
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 [黑龙江-哈尔滨]
- 高志博律师
- 562901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7-19 19:05
新型网络诈骗表现形式:诈骗分子以虚假贷款为诈骗手段,要求受害者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印花税”、“公证费”、“手续费”、“支票激活金”等各种费用,实施系列诈骗。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可加我微信),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加微信或者电话联系。
遇到以上情况或其他类似情况,及时与本律师沟通(可加我微信),拒绝诈骗分子的一切支付款项的要求,保持冷静,注意网络诈骗的识别与防范,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可加微信或者电话联系。
- [广东-广州]
- 冯倩雯律师
- 1714289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7-19 22:45
这类情况需要看合同具体内容。
- [河南-郑州]
- 李大贺律师
- 590552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7-20 10:37
注意(刑法第176、192条)非法集资风险的识别与防范。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表现形式: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投资者要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风险自担意识,理性表达诉求,走正确的法律救济路径。
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4、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5、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6、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7、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8、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9、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10、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投资者要提升自身风险防范意识,形成风险自担意识,理性表达诉求,走正确的法律救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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