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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公租房的居住权问题

 04-07 22:07  悬赏 0  发布者:wangol……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朝阳区 回答:(13)
我父亲有一套公租房,由于当时父母体弱多病,需要人照顾,经父母邀请并同意,我们一家搬入并居住6年,现父母已经双亡,因遗产问题兄妹三人发生矛盾,经咨询律师,得知没有产权的房子不算遗产,可现在一方说公租房他也有权居住,现想请教专家,我们有没有权益优先继续居住下去,对方有没有权利进驻。想知道有关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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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4月08日 09时18分
你好,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公房承租人死亡,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序列在共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子女(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3、原承租人的父母;4、其他人(按他处住房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四、不能按第三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按下列顺序确定承租人:1、原承租人的配偶;2、原承租人的子女(按他处居住情况);3、原承租人的父母;4、原承租人的其他直系亲属(按他处住房情况)。 注: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房屋居住,或者有,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我的补充: 2013-04-08 09:18
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07 22:12
跟承租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享有承租权
追问:

谢谢李律师,如果对方强行进驻,我能寻求法律帮助吗

回复时间: 2013-04-07 22:21
你好,一般与承租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享有承租权
追问:

您好聂律师,我们照顾父母6年,现在父母去世了,对方说他也有这套公租房的使用权,是共享的。要强行进驻,这样说法对吗?如果对方强行进驻,我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吗?注明:这套公租房是父亲名下的,父母当时是住在这套房子的旁边有产权的房子里,不是住在一起的,当时我们进驻是因为照顾父母方便,父母同意的。

回答:

你好,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要求确认你们享有优先承租权

追问:

感谢您,明白了。

回答:

不客气,满意请采纳,祝你维权顺利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4-07 22:27
您好,与承租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变更承租人
追问:

谢谢常律师

回复时间: 2013-04-08 06:34
咨询房管部门。
回复时间: 2013-04-08 06:48
你好,建议你们及早办理变更承租人,承租人变更为你的名字,他们就不会来骚扰你了,否则你报警,警方会管了。
       现在属承租人不明,其他兄妹来承租人处骚扰,你报警,警方也无法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4-08 07:55
您好,建议您及时办理变更承租人的相关手续,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祝好
回复时间: 2013-04-08 09:00
你好,有的。
回复时间: 2013-04-08 09:03
你好,一般与承租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享有承租权,建议及时申请变更承租人
回复时间: 2013-04-08 09:25
公房产权归单位所有,承租人去世后,同住的人或户口在该房屋中的人可以向单位申请变更承租人,公房不是遗产,不能继承,你们作为实际居住人有权申请变更承租人到自己名下,产权单位同意即可,不需要经过其他人同意。
回复时间: 2013-04-08 11:08
承租权有
回复时间: 2013-04-08 12:17
你享有承租权。建议及时变更承租人。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6479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4-08 14:10
及时联系产权单位变更承租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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