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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商贷款72逾期1.8万了,做生意亏了现在没有能力偿还了,会

湖北 07-24 09:5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22)
网商贷款72逾期1.8万了,做生意亏了现在没有能力偿还了,会不会坐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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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680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7-24 10:01
你好,一般的民间借贷纠纷是民事纠纷,不会直接涉及刑事责任,一般不会坐牢。
但是当事人仍然有偿还义务。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回复时间: 2020-07-24 10:04
你好,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回复时间: 2020-07-24 10:11
你好!不会坐牢。
回复时间: 2020-07-24 10:30
不属于刑事案件,加我联系我,教你怎么做,教你打官司,
回复时间: 2020-07-24 11:42
您好,一般的民间借贷纠纷是民事纠纷,不会直接涉及刑事责任,一般不会坐牢。但是利息有可能越来越高,您方便的话,可以把合同发给我看一下,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我会尽可能的帮助到您。
回复时间: 2020-07-24 16:27
您好,这是民事纠纷,不会坐牢,但对方是正规贷款的话,您有可能被起诉要求还款。建议您先和对方协商,看是否可以分期付款;如果对方坚持起诉,您可以尽快委托律师帮您处理。
您提供的信息比较少,建议您看我个人页面免费来电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进一步的解答,帮助您维权。
回复时间: 2020-07-24 19:55
可以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的
回复时间: 2020-07-24 10:28
您好,这是民事纠纷,不涉及刑事犯罪的话就不会坐牢。
回复时间: 2020-07-24 10:45
你好,您这个是民事案件,不是刑事案件,不会坐牢的,但是您还是要偿还债务的。感谢您的提问,如果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主页信息电话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20-07-24 10:46
积极还款是根本办法,利息及违约金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法定最高年利率为24%。
回复时间: 2020-07-24 10:52
会被起诉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20-07-24 10:52
您好,不会坐牢的。且年利率超过24%不受法律保护,您可以核实一下。如果您还有疑问,可以直接给我打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20-07-24 11:02
建议尽快归还欠款,保障自己的利益。
回复时间: 2020-07-24 11:45
你好!不是刑事案件,不会坐牢。你是民间借贷吗?知道对方身份姓名真实联系方式吗?不是网贷的话就可以直接与对方协商,能不能宽限期限。如果协商不成,对方起诉了,你也有为自己陈述情况的机会,不用担心。如有需要可以来电联系,希望能帮助到你。
回复时间: 2020-07-24 12:02
你好,一般的民间借贷纠纷是民事纠纷,不会直接涉及刑事责任,一般不会坐牢。
建议。
回复时间: 2020-07-24 12:06
不会,欠钱还钱就好
回复时间: 2020-07-24 12:06
建议带上相关资料请就近律师分析案件,提供专业法律帮助
回复时间: 2020-07-24 14:18
可直接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20-07-24 14:30
你好,这是民事纠纷,不会坐牢,建议你和对方协商一下,看能不能宽限期限或者分期付款。
回复时间: 2020-07-24 14:34
你好,只是无法还款是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的,建议您与对方好好协商,确定还款期限和方式,避免纠纷
回复时间: 2020-07-24 19:25
你好,年利率在24%以上的部分都是不用还的,现在没能力偿还可以协商以后还,这是民事纠纷不会坐牢的。还有疑问可以来电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20-07-25 15:04
请注意“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与防范。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二、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三、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四、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五、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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