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是否应注明还款日期

河南-郑州 07-20 08:47  悬赏 0  发布者:赵浩羽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朋友在2010年7月10号借我7万元,也打了借条,但没注明还款期限,请问是否应让他注明一下还款期限?借条是注明还款期限好还是不注明还款期限好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20 09:50
不注还款日期最好,可以随时主张权利,并且诉讼时效比较宽松,不用担心借条会失效
回复时间: 2010-07-20 10:15
注明一直吧,这样诉讼时效要长一些。
回复时间: 2010-07-23 10:47
诉讼时效是两年,从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注明还款日期的,到期后才能讨要借款,到期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没有注明的,可以随时讨要借款,诉讼时效的起算日期比较好掌握,也就是什么时间起诉,自己可以决定,一般诉讼时效的问题,可以规避的。重要的是你要根据他的财务状况决定石门时间、怎么讨回借款。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浙江金华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8074
湖北 襄阳
人气:440707
辽宁 大连
人气:13398
湖南 长沙
人气:544223
广东 深圳
人气:208533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1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6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