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徐荣康  吴健弘  王景林  朱学田  
该问题已关闭

新楼,原本天然气应该地埋管线,但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现在已经不具备地埋条件

黑龙江 07-29 18:29  悬赏 0  发布者:202007297M5S 回答:(5)
新楼,原本天然气应该地埋管线,但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现在已经不具备地埋条件,必须是墙体外挂管线,这样对二楼居民造成影响(安全、美观、房屋的二次销售),这种情况可以找开发商维权、索赔吗?
另外,配套设施不全,怎么能通过竣工验收?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视为逾期交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418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7-30 07:14
你好,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 [上海-浦东新区]
  • 李萃律师 VIP
  • 电话:18019123660
  • 149150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7-30 08:58
一般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20-07-29 18:32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不懂程序上的问题,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帮您争取最大利益。若需法律帮助,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20-07-29 22:31
你好,因有的情况说不够清楚,为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携资料当面咨询或者加微信咨询,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
回复时间: 2020-07-29 23:28
你好,一般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河南郑州
河北保定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新疆 乌鲁木齐
人气:3226
山东 临沂
人气:248869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4329
江苏 无锡
人气:51158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248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