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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能享受村待遇吗?

山东-东营 04-09 12:56  悬赏 10  发布者:119119…… 给我留言  回答:(2)
律师好:2012年8月超生个孩子。我们村的村规其中有一条是这样的:对违法生育子女夫妇经计生部门同意并落户5年内,停止其夫妇及违法生育子女在村里的分红,分房,人口钱等一切福利待遇,也不享受村级举办的任何形式的招标,招工,招商等活动,吱吱叫请社会抚养费,落实长效避孕节与措施。期间想过的福利待遇不予补发。请问如果我的孩子在2013年交清了社会抚养费并落下户口,按这条村规能享受2014年以后的分房,分人口钱等待遇吗?村规从2012年11月实行。
问题补充:
直至交清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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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09 22:12
根据你的叙述,应当可以。
回复时间: 2013-04-10 15:33
不能,不到五年
追问:

可村规是11月执行,我孩子是8月出生的。并交清了社会抚养费

回答:

吱吱叫请社会抚养费,落实长效避孕节与措施,这句话是至到交清社会抚养费吗?如果村规是这样规定的,那交清社会抚养费并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后,应当能享受到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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