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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盛致远(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虚假上报我个人征信贷款金额

山西-运城 08-12 17:0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2)
“恒盛致远(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虚假上报我个人征信贷款金额,本人于2019年5月8日在恒慧融平台申请的借款合同金额为:125864元,2019年5月8日恒慧融平台通过中国银行运城分行实际放款金额为91000元,扣除34864元的砍头息,而恒盛致远(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报我个人征信的金额为:125864元,还款期限为24期,每期还款5907元,这样算下来24期总共要还141768元,截至2020年8月8日每期按时还款,已还15期,已还88605元,如今,不堪重负,压的我喘不过气来,一直在计划提前结清缓解压力,加上现在的疫情影响,根本无法接收这样的不合理还款,因本息不按实际放款金额计算。按实际放款金额91000元来计算,利息已远超国家规定。 不按合同金额放款,扣除巨额砍头息,而上报征信的金额却是合同金额,本息却又不按照实际放款金额计算,这太不公平。现诉求恒盛致远(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归还我违规扣除的砍头息(包括已结清的恒易融平台借款的砍头息),并提供结清证明。 
我的诉求如下:
1.贷款利率必须要调整,
2.需安实际贷额进行正常银行利息还款。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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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0-08-12 17:50
在网络贷款过程中,凡是遇到要求支付包装费、工本费、保险费、保证金、流水资金、解冻金等费用的情况,一定要谨慎处理,及时把相关贷款材料发给专业律师审查后再做决定。
回复时间: 2020-08-12 23:33
这个是民事纠纷,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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