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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向哪个单位如何声张我的合法权利?

重庆 08-17 00:39  悬赏 0  发布者:chenwe……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和另外两人于2002年共同出资修建约80六方米的饮水水池,(当时是政府鼓励村民自已投资解决饮水问题,修好后还获得水务部门的验收合格,达到饮用水标准)。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当时大约2万元)在水池旁边的山上开采水源做为供及保障,一直以来为20多户村民供水,收取1-2.5元每方的水费,今年村里为完成政府下达的每户都要吃上自来水的任务,要求我给还没有装自来水的安上自来水,并且只能收取200元材料和人工费(在我们这里装水还要给用户家里至少装两个水龙头,所以人工和材料费至少得400元),由于材料和工钱费不够,我就没给他们装,但村里又必须完成任务 ,所以将我花钱开采的水源断了,村干部就直接将水用水管引到还未装自来水的几家人家里。现在导致我们一直正常使用18年的20多户经常没水吃。 问:1、水是共同的资源,但我花钱开采出来的饮用水受保护吗? 2、村干部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3、我应该向哪个单位如何声张我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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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0-08-17 00:47
可以向当地政府反映。
追问:

村干部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回复时间: 2020-08-17 09:37
可以向当地政府反映。
回复时间: 2020-08-17 10:49
和政府协调
回复时间: 2020-08-19 11:25
找政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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