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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为解除公司应发工吗?

重庆 04-10 10:45  悬赏 0  发布者:sunny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在2013年2月28日离岗,公司在2013年3月18日与我解除的劳动合同,在期间公司没有联系我直到2013年3月29日我打电话问公司合同解除书什么时候拿,以及1000元押金什么时候退时,他给我说我欠1100多的工资要我退回,公司说发的是3月1日到1
3月18日的工资,请问这工资我该退吗?押金的事我可以让公司赔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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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4-10 10:47
工资不该退,押金可以要求单位退
追问:

请问有法律规定说工资不该退吗?我知道员工离职后两天公司财务及相关部门应该接到通知,所以要是不该发公司不可能给我发工资。

回答:

因为你们的劳动关系是在3月18号才正式解除,所以工资应该支付到3月18日

回复时间: 2013-04-10 10:48
没有劳动,没有收入,应该退的
回复时间: 2013-04-10 10:58
这1100如果是真的多发的应该退还.至于不是的话可以不退.看具体情况来分析
回复时间: 2013-04-10 11:03
你该把工资退还单位,押金单位该退还给你
追问:

但是公司应在离职后两天给财务及相关部门报告此情况,按道理说如果他不应该给我工资他不可能得发给我。另外他不给合同解除书给我对我求职是有影响的,他都快一个月了都没有给我任何通知,这种情况不是公司的责任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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