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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家出走2年,两年后去法院起诉离婚还要小孩的抚养权,离家两年从来没有去看望过孩子

北京 08-19 22:2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2…… 给我留言  回答:(17)
女方离家出走2年,两年后去法院起诉离婚还要小孩的抚养权,离家两年从来没有去看望过孩子,也没有给于生活费,这样可不可以不给抚养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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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福建-福州]
  • 陈宇律师 VIP
  • 电话:13774573086
  • 1230757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8-19 22:45
可以委托律师积极争取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20-08-19 23:11
可以起诉,维护权益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23429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8-19 23:20
可以起诉离婚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8604091120
  • 1194571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8-19 23:38
孩子的抚养权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8-20 00:07
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014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8-20 08:45
有利你争取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20-08-20 09:37
您好,可以起诉,维护权益
  • [北京-朝阳区]
  • 魏伟律师 VIP
  • 电话:13911274248
  • 2399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8-20 10:06
可以不给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20-08-20 10:45
可以直接按照实际需要来支付的
  • [湖南-长沙]
  • 何江律师 VIP
  • 电话:19573137985
  • 596406积分
回复时间: 2020-08-22 15:19
可以不给。
回复时间: 2020-08-19 22:32
您好,可以起诉,维护权益
回复时间: 2020-08-19 22:33
可以不给。
回复时间: 2020-08-19 22:50
可以不给
回复时间: 2020-08-19 22:52
有可能
回复时间: 2020-08-20 00:30
您好,维护权益
回复时间: 2020-08-20 10:08
可以委托律师积极争取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20-08-20 12:42
向法院起诉维权,耐心等待判决结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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