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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重庆-九龙坡 07-20 18:17  悬赏 20  发布者:cqzhan……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于2010年7月17日在重医附一院皮肤科检查面部长豆豆.结果医生没做任何的检查后就开出了口服药物和外用药.但我用了外用药后感觉面部过敏.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向医院提出陪赏.还是需要先去鉴定是不是药物过敏引起的?
问题补充:
如果是药物过敏引起的.我是否可以向医院提出陪赏.如果上庭胜算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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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7-20 21:29
先去鉴定!
回复时间: 2010-07-21 10:41
你好!
可以申请鉴定!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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